仲跻文律师,南京大学法律本科,现任江苏青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宿迁市律师协会破产清算和重组业务委员会副主任,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(从事律师工作六年),2009年1月被宿迁市司法局评为“先进法律服务工作者”。仲跻文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律师
手机号码:18360102666
执业证号:13213201410292484
执业律所:江苏青炜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江苏省沭阳县临安西路205号阳城大厦8楼
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二)
(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)
为了惩治毁林开垦和乱占滥用林地的犯罪,切实保护森林资源,将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修改为:
“违反土地管理法规,非法占用耕地、林地等农用地,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,数量较大,造成耕地、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”
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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